上海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宏达矿业(600532,未来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事宜,曾被多次调查,包括相关主体变更前后都有发生,部分调查已被监管机构作出处罚结论,提起索赔的投资者应该区分相关索赔的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宏达矿业2020年首次被处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进入最后十天左后倒计时。(许峰律师专栏)

宏达矿业(600532,未来股份)第一次处罚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倒计时十天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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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23日晚,宏达矿业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宏达矿业违法事实如下:(宏达矿业***入口)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除了首次处罚,2022年12月29日,未来股份发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未来股份违法违规事实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

  二、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记载。公司未将前述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变动情况在案涉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如实入账反映,导致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存在虚记载。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多次获得上海金融***立案。部分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已在上海金融***首次开庭,正在等待***的下一步安排。

  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18日到2018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宏达矿业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9年12月1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宏达矿业(未来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尤其注意第一次处罚涉案的相关诉讼时效问题。

  (本文由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