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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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届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 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11月16日

  3、 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

  5、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 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3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黄爱武、侯焰、林家迟、吴彬彬、陈琴琴、林润昕回避表决。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8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届次: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年11月16日

  3、会议通知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3日

  5、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6、会议表决情况: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cninfo.cn)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8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19877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完成239家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8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佘丽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圆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235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同意公司2023年度续聘致同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致同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8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商业经营往来、金融授信申请等商业活动中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非受限的自有资产提供相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反担保金额与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一致。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生效相关反担保协议之日起至上述担保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若相关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分期履行的,则对于任何一期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最终反担保方案及协议签署以实际办理为准。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黄爱武、侯焰、林家迟、吴彬彬、陈琴琴、林润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交易事项,该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接受委托表决的股份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文胜

  注册资本:1523869.7374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0-09-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615U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经查询,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商业经营往来、金融授信申请等商业活动中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非受限的自有资产提供相对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反担保金额与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一致。反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生效相关反担保协议之日起至上述担保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若相关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分期履行的,则对于任何一期的义务和责任,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义务和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年后止。最终反担保方案及协议签署以实际办理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取控股股东的担保及资金拆借支持,化解当前公司整体资金债务风险,维持金融机构的业务稳定。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累计已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7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累计提供担保人民币36.63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5.80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3%。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对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反担保是基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维持金融机构业务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同时,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8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互联票系统投票(://wltp.cninfo.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2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 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8:30至12:00,13:30至18:00。

  3、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合力泰证券与投资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枫

  电话:0591-87591080

  邮箱:zqdb@holitech.net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网址为://wltp.cninfo.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7”,投票简称为“合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wltp.cninfo.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号码: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